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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 谷城县石花镇后畈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全方位...
发布时间 2025-08-18 16: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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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谷城县石花镇后畈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全方位保障食材的安全与质量,切实维护在校师生的饮食健康,依据相关法规要求,经石花镇后畈小学后勤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食堂大宗食材进行公开采购。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石花镇后畈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内容:
①米、面、食用油:涵盖成品粮、成品食用油等。
②蔬菜类、豆制品、调料类及其他:包含叶菜、根茎类蔬菜,以及豆腐、豆皮等豆制品。
③肉类:有猪、牛、羊、鸡等各类常见肉类。
④蛋类:主要包括带壳蛋等。
⑤其他易消耗品。
所有食材均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严禁采购转基因食品及相关加工制成品。
4.服务期限:自2025年8月31日起,结束时间以县政府招采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合法资质,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备案凭证等;
2.具备良好的信誉,无食品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记录,当年无食材抽检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情况;
3.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通过ISO22000系列或者ISO9000、HACCP 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具备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5.具备完备的追溯体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管理,确保来源可查;
6.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
7.具备食材配送运输条件和储存条件,运输过程中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防止污染。食材储存应符合要求,确保不变质。
8.具有检验检测能力,或能够保证配送至学校的食材附有快检或检验合格证明。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招标采购人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载明,但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文件要求
具体根据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常规要求及相关规范,送标文件(投标文件)通常应包含以下核心内容,结合项目实际可调整补充:
1.基础资质文件(证明供应商资格合法性)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三证合一,加盖公章),证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需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受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期限)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信用证明材料: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行政处罚,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行为;及信用记录承诺书(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行政处罚等)。
2.商务响应文件(体现供货能力及服务方案)
报价函及报价清单:明确各类食材的单价、总价、报价有效期等,需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包含不同轮次报价的说明)。
供货方案:包括食材采购渠道(如正规供应商资质、产地证明等)、配送计划(配送时间、频次、保鲜措施)、应急供货预案(如遇特殊情况的补货机制)。
服务承诺:针对食材质量(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非转基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退换货机制、售后服务等的书面承诺。
供货期承诺:明确满足项目要求的供货期限,并承诺中标后不转包、不分包。
3.其他补充材料(根据项目特殊要求)
食材质量检测报告:如近期的大米、食用油、肉类等关键食材的质检报告(加盖公章)。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近3年承接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的合同复印件(体现供货经验)。
以上内容需按公告要求整理、密封(一式两份),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确保文件完整、清晰,符合招标方的格式及时间要求
四、报名及谈判安排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逾期提交或资料不齐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报名地点:谷城县石花镇后畈小学一楼办公室。
3.竞争性谈判地点:石花镇后畈小学会议室。
4.联系人及电话:郭老师:18907276215
谷城县石花镇后畈小学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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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全方位保障食材的安全与质量,切实维护在校师生的饮食健康,依据相关法规要求,经石花镇后畈小学后勤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食堂大宗食材进行公开采购。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石花镇后畈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内容:
①米、面、食用油:涵盖成品粮、成品食用油等。
②蔬菜类、豆制品、调料类及其他:包含叶菜、根茎类蔬菜,以及豆腐、豆皮等豆制品。
③肉类:有猪、牛、羊、鸡等各类常见肉类。
④蛋类:主要包括带壳蛋等。
⑤其他易消耗品。
所有食材均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严禁采购转基因食品及相关加工制成品。
4.服务期限:自2025年8月31日起,结束时间以县政府招采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合法资质,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备案凭证等;
2.具备良好的信誉,无食品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记录,当年无食材抽检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情况;
3.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通过ISO22000系列或者ISO9000、HACCP 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具备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5.具备完备的追溯体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管理,确保来源可查;
6.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
7.具备食材配送运输条件和储存条件,运输过程中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防止污染。食材储存应符合要求,确保不变质。
8.具有检验检测能力,或能够保证配送至学校的食材附有快检或检验合格证明。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招标采购人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载明,但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文件要求
具体根据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常规要求及相关规范,送标文件(投标文件)通常应包含以下核心内容,结合项目实际可调整补充:
1.基础资质文件(证明供应商资格合法性)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三证合一,加盖公章),证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需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受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期限)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信用证明材料: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行政处罚,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行为;及信用记录承诺书(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行政处罚等)。
2.商务响应文件(体现供货能力及服务方案)
报价函及报价清单:明确各类食材的单价、总价、报价有效期等,需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包含不同轮次报价的说明)。
供货方案:包括食材采购渠道(如正规供应商资质、产地证明等)、配送计划(配送时间、频次、保鲜措施)、应急供货预案(如遇特殊情况的补货机制)。
服务承诺:针对食材质量(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非转基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退换货机制、售后服务等的书面承诺。
供货期承诺:明确满足项目要求的供货期限,并承诺中标后不转包、不分包。
3.其他补充材料(根据项目特殊要求)
食材质量检测报告:如近期的大米、食用油、肉类等关键食材的质检报告(加盖公章)。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近3年承接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的合同复印件(体现供货经验)。
以上内容需按公告要求整理、密封(一式两份),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确保文件完整、清晰,符合招标方的格式及时间要求
四、报名及谈判安排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逾期提交或资料不齐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报名地点:谷城县石花镇后畈小学一楼办公室。
3.竞争性谈判地点:石花镇后畈小学会议室。
4.联系人及电话:郭老师:18907276215
谷城县石花镇后畈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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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石花镇新店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改造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拟就新店分园户外活动场地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新店分园户外活动场地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
2.项目地点:谷城县石花镇新店小学内(幼儿园)
3.建设性质:改造升级
4.现状与需求:
现状问题:幼儿园户外场地不平整、地面未软化,存在安全隐患;与小学公用场地,需加装可移动护栏实现分离。
政策依据:
要设计资料:《湖北省"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及设计基础数据、实地踏勘调查资料。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政策文件:《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襄阳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技术规范: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 11713-2015《高纯锗γ能谱分析通用方法》、《玩具安全》GB 6675-2014、《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其他专业相关技术规范。
建设目标:打造安全、多元、有趣、富有教育价值,符合现代学前教育理念的户外活动环境,满足全园幼儿日常户外活动需求,显著提升幼儿园户外活动质量。
建设内容:包括户外场地平整与软化工程、可移动护栏安装工程等,需达成为幼儿提供更安全、舒适、功能完备的户外活动环境的效果,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政策法规及相关标准。
三、采购预算
28万元
四、采购形式
询价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类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六、询价文件的递交
(一)请投标供应商认真报价,其报价包括整个项目的进场实施、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应将纸质报价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应写全称),且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投标文件包含:
1.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印证材料;
3.询价表(未盖章无效)。
(三)询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17时之前将报价文件送至: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或指定地点,若有调整以联系人通知为准),逾期送达恕不接受;届时将组成询价小组以低价原则确定并通知成交供应商。
七、询价评议开始时间
2025年8月25日
八、项目联系人
邓兰兰 联系电话:1359746552108-18
邓兰兰
石花镇中心幼儿园采购项目询价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石花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
2.项目代码:2506-420625-04-01-982939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46.5万元
5.采购内容:教学设备、生活设施、校园安全设备等
二、询价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谷城社区网、2025年8月6日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5年8月18日
2.评审地点:石花镇中心幼儿园三楼会议室
3.评审小组:由幼儿园园长杨红艳、副园长雷梦君、财务人员童玲、总务主任童颖辉、教师代表曹仕雨组成。
四、中标信息
1.中标单位:谷城县教育振兴建筑安装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251797668738
3.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粉阳路25号
4.中标金额:46.38万元
5.主要中标内容:价格合理、产品技术参数符合要求、质量有保障、信誉度高,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1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本次结果公示在谷城社区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花镇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童颖辉
联系电话:13597502496
地址:石花镇民营社区车站巷32号
石花镇中心幼儿园
2025年8月18日08-18
童颖辉
谷城县庙滩镇南川中心小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中标公示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物资采购透明度,我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于2025年8月18日上午在谷城县庙滩镇南川中心小学会议室开展了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并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了三家供货商。现将本次采购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谷城县庙滩镇南川中心小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采购内容:粮油类、肉类、蛋奶类、蔬果类等
二、中标结果
经过公开招标、严格评审及综合考虑,现确定本次采购中标供应商为:
粮油、肉类、蛋奶类供应商:谷城县鑫瑞丰生活超市庙滩店
蔬果等食材供应商:谷城县小汪水果蔬菜批发超市
中标结果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采购监督小组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可本次中标结果。
三、公示方式
本次中标结果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示:
1.学校公示栏:在学校食堂、教学楼等显眼位置设置公示栏,张贴公示内容。
2.微信公众号:通过谷城社区公众号发布公示信息。
四、联系方式
如有投标单位或其他相关方需要了解本次采购项目中标情况或提出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校采购部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方芳
联系电话:15172559927
联系地址:谷城县庙滩镇南川中心小学
特此公示。08-18
方芳
竞争性磋商公告
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城关镇谷丰路7号获取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X-42062520250817
项目名称: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9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90万元 (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包:粮油类,最高限价2.6万元;2包:冷冻食品类,最高限价4.1万元。3包:蔬菜、调料、干鲜果,牛肉、禽蛋等零星食材,最高限价13.8万元;4包:猪肉类,最高限价6.4万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2025年09月01日到谷城县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完成为止),以实际情况为准,据实结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8日 至 2025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城关镇谷丰路7号方式:凡有意参加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城关镇谷丰路7号获取采购文件。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售价:¥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地点: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大道特一号光彩电商产业园41栋4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地点: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大道特一号光彩电商产业园41栋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介: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
地址:谷城县城关镇赵家康社区
联系方式:15971023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城关镇谷丰路7号
联系方式:18771502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金龙
电 话:15971023376 08-18
李金龙
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全方位保障食材的安全与质量,切实维护在园师生的饮食健康,依据相关法规要求,经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研究商议后,决定对食堂大宗食材进行公开采购。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内容:
①米、面、食用油:涵盖成品粮、成品食用油等。
②蔬菜类、豆制品:包含叶菜、根茎类蔬菜,以及豆腐、豆皮等豆制品。
③肉类:有猪、牛、羊、鸡、鸭、鹅等各类常见肉类。
④蛋类、调料类及其他:包括带壳蛋、盐、醋及各类调味料等。
⑤水果、奶制品:常见的各类水果,发酵乳、灭菌乳等奶制品。
所有食材均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严禁采购转基因食品及相关加工制成品。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
2.在近三年时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行政处罚情况,通过“信用中国”平台查询无失信行为记录。
3.服务期限:自2025年8月31日起,结束时间以县政府招采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存在关联或控股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中标后,不得进行转让、分包或转包等行为,同时不得***。
三、投标文件要求
具体根据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常规要求及相关规范,送标文件(投标文件)通常应包含以下核心内容,结合项目实际可调整补充:
1.基础资质文件(证明供应商资格合法性)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三证合一,加盖公章),证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需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受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期限)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等平台的无失信记录查询截图,及信用记录承诺书(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行政处罚等)。
员工社保证明:如项目要求,需提供指定时间段(如近3个月)的员工缴纳社保证明,证明企业正常运营。
2.商务响应文件(体现供货能力及服务方案)
报价函及报价清单:明确各类食材的单价、总价、报价有效期等,需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包含不同轮次报价的说明)。
供货方案:包括食材采购渠道(如正规供应商资质、产地证明等)、配送计划(配送时间、频次、保鲜措施)、应急供货预案(如遇特殊情况的补货机制)。
服务承诺:针对食材质量(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非转基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退换货机制、售后服务等的书面承诺。
供货期承诺:明确满足项目要求的供货期限,并承诺中标后不转包、不分包。
3.其他补充材料(根据项目特殊要求)
食材质量检测报告:如近期的大米、食用油、肉类等关键食材的质检报告(加盖公章)。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近3年承接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的合同复印件(体现供货经验)。
以上内容需按公告要求整理、密封(一式两份),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确保文件完整、清晰,符合招标方的格式及时间要求
四、报名及磋商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8月20日上午8:30 - 11:00,逾期提交或资料不齐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报名地点: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一楼办公室。
3.磋商地点: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二楼会议室。
4.联系人及电话
邓兰兰: 13597465521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0日。08-18
邓兰兰
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教联体保教设备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教联体就保教设备购置项目开展询价采购工作,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教联体保教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地点: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教联体核心园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涵盖运动类玩具、建构类玩具、环创玩具、户外类玩具及教学设备等(具体以询价文件所列清单为准)。
2.质量要求:所有玩教具须严格符合《GB 6675-2014 玩具安全》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与安全规范,随货提供完整的产品合格证、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产品材质需达到安全无毒、环保耐用标准,完全适配幼儿使用场景。
3.供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生产、运输、卸货,并送达指定项目地点。
4.售后服务:供应商需提供专业售后服务,对所供产品承诺不少于1年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内若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须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7个工作日内完成免费维修或更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玩具或教学设备销售相关类目)。
2.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1年内无重大失信记录;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近1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期财务状况说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生产/供应能力及专业技术团队,能保障产品按时交付与售后响应。
4.近6个月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如完税凭证、社保缴费单据等)。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询价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报价需包含项目全流程费用,涵盖设备生产/采购、运输、装卸、税费、售后服务、利润等所有相关成本,报价为一次性固定价,后续不作调整。
2.报价文件需以纸质形式密封包装,外包装正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教联体保教设备购置项目”“投标人全称:XXX”,封口处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骑缝章),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文件将被拒收。
3.报价文件需包含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印证材料(如财务报表、完税/社保凭证、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等);
按统一格式填写的询价报价表(未盖章无效)。
4.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17: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恕不接收。
5.递交地点: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具体接收窗口可提前联系项目联系人确认)。
6.评审规则:幼儿园将组建专门询价小组,严格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成交结果。
五、询价评议时间及地点
评议时间:2025年8月20日9:00
评议地点: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会议室(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兰兰
联系电话:13597465521(工作日9:00-17:00接受咨询)
七、其他说明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询价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所有。
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幼儿园
2025年8月18日08-18
邓兰兰
询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项目编号:GCBC-20250817
采 购 人: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1
第二章 询价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14
第四章 评定办法 1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17
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18
第一章 询价公告
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食堂劳务派遣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食堂劳务派遣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谷城社区公众号及谷城教育公众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8 月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BC-20250817
项目名称: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食堂劳务派遣,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至签订日期起半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相关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8 月 18 日 至 2025年 8 月 20 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请投标供应商于2025年 8 月 18 日 至 2025年 8 月 20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供应商条件①-②项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8 月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询价公告在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公示栏及谷城社区公众号及谷城教育局公众号公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
地址:谷城县城关镇赵家康社区
项目联系人:李金龙
联系方式:1597102337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询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询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采购文件的第二章“询价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询价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
采购人
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
2.1
询价供应商
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1
现场勘察
供应商自行勘探
10.2
对多包采购的规定
规定:无
12.1
备选方案
备选方案: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
13.1
联合体询价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5.1
询价有效期
90日历天
16.1
询价响应文件的装订
询价响应文件参考第六章格式编制,一整二副。装订成册,并按以下要求编制:文件均采用A4纸张打印或书写;
18.1
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谷城县谷丰路7号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1.3
询价顺序
响应文件递交的逆顺序
询价须知
总则
1、适用法律及范围
1.1 本询价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本次询价的采购人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本次询价的监管部门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询价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询价供应商”是指
2.5.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接受委托为本采购项目前期提供咨询或参与采购文件编制的,但两阶段采购的除外;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者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的;
7)被暂停或取消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0) 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文件),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询价的除外;
2.5.2符合《询价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
2.5.3通过询价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
2.6“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货物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4、询价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5、现场勘察
5.1 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和检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于购买标书时间原因造成投标人未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询价采购文件
6、询价采购文件的构成
本询价采购文件包括:
1)询价公告(代询价邀请函)
2)询价须知
3)采购需求
4)询价采购评定办法
5)合同书格式
6)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8)评审委员会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对本询价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7、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
7.1 供应商获取询价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7.2 供应商要求对本询价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询价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4 澄清的内容是本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询价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8、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
8.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询价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8.2 当询价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3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询价响应文件
9、询价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询价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2 除非询价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询价响应文件的构成与编制
10.1询价响应文件的构成:询价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价格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构成。
10.1.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包括下列文件: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资格证明文件中证明材料仅限于询价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询价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资格证明文件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询价文件处理。
10.1.2价格文件
10.1.3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询价响应文件)
注:商务技术文件中对本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清单”有负偏离或未满足要求的,作无效询价文件处理。商务技术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查实的权力。
10.2 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10.2.1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2.3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10.2.4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11、询价报价
11.1询价报价为询价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其该报价为无效报价。询价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询价采购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询价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3 供应商应根据本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询价供应商的管理水平、询价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询价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询价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询价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1.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1.5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6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备选方案
12.1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询价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3、联合体询价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询价详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14、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报告监管部门作为失信或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依法处理:
(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或修改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
(二)、不遵守谈判现场纪律,故意扰乱谈判现场秩序的;
(三)、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质疑、投诉的;
(四)、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失信或不良行为情形的。
15、询价有效期
15.1 询价有效期从询价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询价有效期见《询价须知前附表》,询价供应商承诺的询价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5.2 特殊情况下,在原询价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询价有效期。需要延长询价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询价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询价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询价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5.3 供应商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询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询价保证金。
16、询价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6.1询价响应文件参考第六章格式编制,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并按以下要求编制:文件均采用A4纸张打印或书写;
16.2 询价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6.3 询价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6.4 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询价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询价供应商承担。
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7、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 (询价时间) 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7.2 未按要求密封和签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7.3 要求在询价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询价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18、询价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8.1 截止时间是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询价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19、迟交的询价响应文件
19.1 在本次询价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0、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0.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2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询价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0.3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询价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询价程序及步骤
21、询价小组
21.1 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次采购为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且项目达到公开采购数额标准的,或者本次采购为达到采购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的,询价小组将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询价小组人数详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21.2 询价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3 询价小组所有成员按《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价顺序,集中与询价供应商分别进行询价,并给予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平等的询价机会。
22、询价代表
22.1 询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询价,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询价代表经询价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询价。
23、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在正式询价前,本询价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询价程序。
24、询价步骤及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询价小组按已确定的询价顺序,与单一响应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询价,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2)询价中,询价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询价有关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的信息。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询价过程和重要询价内容进行记录。
4)询价小组审查询价响应文件和供应商询价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是否符合询价文件中对质量、技术和服务的要求,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询价小组可视其为质量、服务相等。
5)询价小组一致确定响应供应商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按询价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6)询价小组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并编写评审报告。如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相同,且该报价在成交候选排序内,由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服务等其他因素做出评价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具体规定详见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办法。
25、保密
25.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询价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询价成交
26.1 询价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6.2 质疑期内,询价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回复。若提出质疑的询价供应商对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由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26.3 在成交公示发布同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授予标准
27.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26.2(条)的规定执行。
签订合同
28.1 询价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见询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询价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4 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七、其他要求
见询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八、适用法律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食堂劳务派遣。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万元,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该预算金额的,其该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按有关规定协商付款方式及时间。
2、违约责任:按合同的规定处罚。
3、服务期:至签订日期起半年;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食堂。
第四章 评定办法
评定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资格性审查标准
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供应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询价会,并在询价会议现场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供应商身份、利益冲突
符合第二章“询价须知”第2.5.1项规定
1.2
符合性审查标准
响应报价
符合第二章“询价须知”第11.3项规定
最终报价是否均未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可以支付
经营范围
是否超出经营范围响应
签字盖章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询价有效期
询价有效期是否满足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响应
是否满足询价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2.
评定办法
最低价法
询价小组应当对通过初步审查标准的供应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询价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询价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文件。
政策支持
中小企业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证明材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节能环保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执行。
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最终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评定办法
初步审查标准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确定询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见评定方法前附表。
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步骤详见第二章第五条询价程序及步骤的相关规定。
评定结果
3.1询价小组严格按照本章要求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定。
3.2完成评定后,询价小组须在评审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其它
询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询价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据询价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响应,签订合同。
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响 应 文 件
采购编号:GCBC-20250817
项目名称: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小学食堂劳务派遣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询价响应文件目录
1、询价响应函;
2、询价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营业执照及资格条件;
6、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1:询价响应函
采购人:
依据贵方 ( 项目名称)的竞标邀请,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全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一份。
报价文件;
同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在本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我公司在本报价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
在次,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补充通知等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对此无异议。
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历日。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竞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按如下地址邮寄或传真:
公司地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询价报价表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报价
小写:
大写: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价格应按照“询价须知” 的要求报价。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处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处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5:营业执照及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相关文件
6: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08-17
李金龙
谷城县盛康镇中心幼儿园、当铺幼儿园、南河镇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询价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师生及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盛康镇中心幼儿园、当铺幼儿园、南河镇中心幼儿园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我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进行询价采购。
一、 采购信息1、项目名称:谷城县盛康镇中心幼儿园、当铺幼儿园、南河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分五个子项目)项目一:米、面、食用油类;项目二:鲜猪肉、蔬菜;项目三:鲜牛肉、鲜鸡肉;项目四:调料、干货、水果类;项目五:蛋糕、鸡蛋、牛奶类。2、采购单位:谷城县盛康镇中心幼儿园、当铺幼儿园、南河镇中心幼儿园。3、供货地点:谷城县盛康镇中心幼儿园、当铺幼儿园、南河镇中心幼儿园。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5、预算金额:2至3个月,采购总金额100000元。6、所有食材必须符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7、服务期限:自2025年8月31日起,结束时间以县政府招采结果为准。8、资金来源:学校食堂专用账户资金,确保货款按时支付。
二、 参与询价供货商要求1、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有效经营资质(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食品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送货人健康证明等证件原件[用于审验]及相应资质复印件)。2、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3、有连续供货能力、无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记录(包含无违法经营监管处罚记录)、信誉良好、有经营实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具备稳定的供货渠道、仓储能力及配送能力,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供应食材。5、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让、分包、转包和肢解,不允许代开发票。
三、供应商询价文件领取及提交1、领取及提交时间:2025年8月17日至2025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2、地点:盛康镇中心幼儿园、当铺幼儿园、南河镇中心幼儿园
四、其他事项1、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数量。2、实行退出机制:遴选入围的供货商需保质保量,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货。对质量不达标、送货不按规定、恶意竞争、暴利及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情节轻微的,学校进行约谈,并由供货商提供整改的书面承诺,情节严重的,立即终止供货,并提交相关部门处理。全学年学校约谈累计达2次,立即取消供货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同类投标)。对供应食材质量不过关,引发集体卫生事件的,立即解除合同并上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本公告由谷城县盛康镇中心幼儿园、当铺幼儿园、南河镇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在学校门口、镇区内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张贴,在谷城社区网站公告。
联系人:郭园长 电话:13545310852
联系地址:谷城县盛康镇粉盛路3号
2025年8月17日08-17
郭环
庙滩镇第二初级中学
关于招聘食堂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学校食堂工作需要,现招聘厨师1名、厨工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食堂厨师
食堂厨师具备餐饮烹饪经验(持有厨师证者优先);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负责食材品种及数量定制、验收工作、食材成本把控、菜品质量把控、菜品研发、食谱调整;负责后厨操作流程、员工的统筹调度等工作。
(二)食堂厨工
负责烹饪食品原料的领取、分拣、清洗、切配、摆案、饭菜售卖等食堂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包干区域的场地整理、垃圾清扫工作;厨房厨具、餐具的清洁、消毒、保洁及食堂其它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男工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2.健康要求
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需持有有效健康证。
3.职业素养
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能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餐饮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招聘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薪资待遇
1.聘用期内食堂厨师月工资不低于4000元、食堂厨工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具体事宜可面议);
2.学校不提供食宿。
3.聘任期暂定为1年(2025年8月25日--2026年8月24日),聘期内若因上级政策变化而调整,学校提前7日告知。
4.合同已经签订,需按要求履职,若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需提出辞职的,提前15日写出书面申请,待学校审批后方可解聘。
四、报名时间
1.2025年8月17日至2025年8月24日
2.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
联系人:冯校长 电话:18272070773
谷城县庙滩镇第二初级中学
2025年8月17日08-17
陈文传
石花镇大峪桥中心小学食堂大物品采购招标
结果公示
石花镇大峪桥中心小学2025年8月17日对食堂大宗物品进行了公开招标,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公平,公正,公开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粮油供应商:谷城县金云粮油销售部;
二、肉类、蔬菜类、佐料、蛋类:谷城县大峪桥欣康乐福超市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7日至2025年8月23日
以上公告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向大峪桥中心小学联系。
联系电话:07107161013
石花镇大峪桥中心小学
2025年8月17日08-17
秦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