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 谷城县石花镇殷畈中心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

发布时间 2025-08-13 18: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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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谷城县石花镇殷畈中心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谷城县石花镇殷畈中心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谷城县石花镇殷畈中心小学
3.项目地点:谷城县石花镇殷畈村二组
4.采购内容:本次对我校食堂以下五类食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涵盖米、面、食用油、肉类、蔬菜、水果、禽蛋、调味品等食堂日常所需大宗食材,具体品类、规格及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食材采购清单及质量标准》。
5.服务期限:服务期大约2个月,合同期满立即终止。
6.资金来源:学校食堂专用账户资金,确保货款按时支付 。
二、投标资料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所供食材需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3.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具备稳定的供货渠道、仓储能力和配送能力,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供应食材。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前往谷城县石花镇殷畈中心小学总务处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包含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承诺等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委托,需提供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信用查询记录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货方案:详细阐述食材采购渠道、质量控制措施、仓储管理方式、配送计划(包括配送时间、配送车辆、配送人员安排等)。
(5)食材报价表: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要求,对各类食材进行报价,需注明品牌、规格(做小计量单位)、单价、总价等信息。
(6)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量问题处理流程、退换货政策、应急响应机制等。
(7)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需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4.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下午17:00之前。
递交地点:谷城县石花镇殷畈中心小学总务处,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与评标:
1.开标时间:2025年8月20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谷城县石花镇殷畈中心小学综合楼二楼党员活动室
3.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从投标人的资质与信誉(10分)、供货方案(10分)、食材质量(30分)、价格(30分)、售后服务(10分)、业绩(10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 。
4.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评标过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6.(1)开标:当场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人的报价,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后离场等候。(2)评标:①资质审核:招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的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其投标书为废②评标方法学校安排人员在招标会议召开的头一天对市场的零售价进行调查。在评标会议上,主持人公布当时市场的零售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只能低于公布的零售价。对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核实,并确认投标人的下浮率。下浮率最多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为第二候选人。结算办法: 合同期内,学校的结算价=市场零售价x ( 1-下浮率),下浮率= (零售价-中标价) +零售价。以上方法如出现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报价下浮率相同且最多,那么这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实行第二C次报价,第二次投标价格不能高于第一次投标价,下浮率最多为中标候选人。③恶意竞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应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宣布中标人:投标人入场,主持人当场宣布中标人(供应商),未中标的单位当场签字后离场。
六、中标通知与合同签订
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学校把通过招标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中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生效,供货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中标单位未签订供货和合同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有权选择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学校根据招标方案,还需公告的其他内容。
七.招标单位:谷城县石花镇殷畈中心小学
联系方式:龚成群 13972278007
卢盈盈 13797755601
联系地址:谷城县石花镇殷畈村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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